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蔡发布时间:2020-12-19分类:学校列表浏览:1132评论:0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2002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由院本部、金园校区、新津校区和东墩校区四个校区组成,国家教育部备案而设立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其前身包含创建于1982年的广东省汕头教育学院、创建于1964年的汕头商业学校、创建于1976年的汕头供销学校、创建于1976年的汕头机电学校、创建于1956年的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创建于1960年的汕头市教师进修学校。学院以高职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主体,办学基础坚实,人文底蕴深厚,致力于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人才、智力和科技支撑。
学院占地632亩(另有规划用地约450亩)。其中院本部位于风光秀丽的汕头市濠江区东湖山麓,占地436亩(另有规划用地约450亩);金园校区位于汕头市区金园路原汕头教育学院和汕头幼儿师范学校校址,占地56亩;新津校区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充公,占地115亩;东墩校区位于汕头市蛇针路8号,占地25亩。学院总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图书藏量96万册。
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批次、高职3+证书类及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录取
合作办学专业优先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学业水平成绩:
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学院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5250元/年;其他类专业6410元/年;艺术(非理论)类专业10000元/年;艺术(理论)类专业8000元/年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及奖学金标准发放,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
3.助学金:按广东省下达的助学金标准发放,获奖者每生每年3000元。
4.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每年度评选一次,奖项为学生个人综合测评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每生每年600元、400元、200元。
5.其他来源于社会机构、企业的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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