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幼师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招生简章
作者:leadcom发布时间:2019-05-22分类:高职院校浏览:1115评论:0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我校与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联合设立“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事项具体如下: 我校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 招生计划表 招生对象 茂名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茂名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 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三)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为以下专业之一: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补报名时间【5月5-8日】 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需在5月5-8日进行补报名,具体详见《2019年茂名户籍社会考生普通高考5月5-8日补报名公告》。 填报志愿【5月5-8日】 考生补报名时,到就读的中职学校领取或下载打印《茂名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填写完整的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名,现场交回中职毕业学校。 体检安排【5月9-15日】 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4号)执行,具体工作由各地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5月9-15日期间统筹安排进行。 测试安排【5月14日】 录取原则 在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均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考生文化课素质和职业技能的测试分数合成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文化课素质×40%+职业技能×60%】 录取安排【5月20-21日】 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5月20-21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培养方式 (一)由我校和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对接试点中职学校协办。教学地点为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试点班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业,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二)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