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招生简章
作者:leadcom发布时间:2019-06-04分类:高职院校浏览:1123评论:0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有关要求。2019年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会同中山市三所办学水平及社会认可度较高的示范性中职学校(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联合设立“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办学,开展“推荐+测试”的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我校与三所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颁发等由我校负责,试点中职学校协办。教学地点为试点中职学校。 招生对象 中山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届毕业生及本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居住地在中山市且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毕业生。 报名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三)考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具体招生计划及要求如下。 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在中山市的中职学校毕业的考生,可到毕业中职学校报名; 2.中山户籍的其他中职毕业生到以下三个报名点其中一个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5月5-8日。 (三)志愿填报要求: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对接中职学校的一个专业志愿。 考核及录取安排 (一)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5月13日上午9:30-11:30 2.考核地点: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 3.考核科目: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4.考核形式:笔试。 (二)录取原则: 1.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3.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如有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再顺延录取后续排名的考生。 4.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项目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5.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三)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5月20-21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录取流程及时间安排视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而定。 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我校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毕业证书颁发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理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